震坤行启用“数字化电子发票”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01-09 14:45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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震坤行启用“数字化电子发票”的公告

 

一、“数字化电子发票”开启时间

震坤行自2024年1月13日起,可全面开具“数字化电子发票”(以下简称“数电票”),客户可在平台下单时可勾选“数电专票”和“数电普票”开具。

二、“数电票”介绍

1、“数电票”,全称为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,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税控纸质发票相同。其中,带有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字样的全电发票,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;带有“普通发票”字样的全电发票,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。我司官网上显示:数电专票、数电普票。

2、“数电票”无联次,基本内容包括:动态二维码、发票号码、开票日期、购买方信息、销售方信息、项目名称、规格型号、单位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、税率/征收率、税额、合计、价税合计(大写、小写)、备注、开票人。具体版式见附件1。

三、“数电票”开具与发送

1、在线勾选“数电票”类型时,请勾选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。

2、开出“数电票”后,主要通过邮件自动发送发票电子链接到客户邮箱,可提供PDF、OFD、XML三种文件格式下载。

四、“数电票”退票处理

“数电票”如需退票,请联系在线客服具体处理,分以下情形:

1、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,为避免沟通误解出现差错,请受票方填开并上传《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》,经开票方确认后,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,并邮件发送给受票方。

2、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,由开票方填开《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》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,无需受票方确认。原蓝字发票为纸质发票的,受票方请将原纸质发票退回或提供其他有效证明。

五、“数电票”启用后的纸票需求处理

1、如客户仍需纸质发票的,请勾选“数纸专票”或“数纸普票”(与原税控纸质发票类型作区分)。我司将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,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、纸质普票相同,仍使用原纸质发票空白版式打印并邮寄。区别是: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,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。具体版式见附件2

2、原税控的纸质发票,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,不能再开具。

3、任一份发票只能在“数纸”和“数电”中选择一种,不可同时选取。

 

附件1:

1、增值税专用发票

2、普通发票

附件2:

震坤行全面启用“数字化电子发票”的告知函.pdf3.34MB